第543期|2019.05.06|記者:王政
朱永達:發展觀光條例不容退讓與放寬

台灣旅行業國民旅遊發展協會理事長朱永達

拜託別再以青創之名 行非法經營之實 因為非法就是非法! 請別再把旅行社污名化 作為完成您們修改法條的依據

今年3/29國發會召開地方創生專家輔導團啟動儀式,希望協助地方政府推動地方創生,回歸以人為本來解決地區的需求。國發會主委陳美伶表示,過去幾個月走訪各地探查,發現政府已經有很多計畫正在進行,包含一鄉一物產、一鄉一產業,這些計劃總經費相當高,今年才剛同意撥款400億,歷年來總投入1,500億,但農民是否有因此獲利、年輕人願意留下來,現在要重新檢討,要「以人為本」來規劃出方向。

台灣旅行業國民旅遊發展協會理事長朱永達表示,對於推動地區小旅行,旅行業者都樂觀其成並不反對,但是要建構在有合法的公司繳稅、有執照的餐廳、旅宿、租賃車及能開出合法收據及發票,對客人最有幫助的保險保障。

旅客安全是最高宗旨 保險公司是否理賠成關鍵

因為這些年來,所謂體驗旅遊及在地深度旅遊,消費者都是在不知情的狀況下來參加,均不知當任何一個環節出問題或發生重大事故,保險公司將不予理賠。因為從報名開始的公告、接駁車輛、餐食安排、導覽人員、住宿安排、平安險等整個行程內容,大多是沒有合法取得證照的相關業者,所以保險公司也不會理賠。

如此已經過數年,消費者完全不知潛在的危機及不定數風險,在此鄭重告知所有消費者知道。

目前合法正規的旅行社,可作公開招攬的營利單位,營業項目包含安排車、餐、房、履約保險、安排導覽人員,如果沒有成立旅行社,就不可以執行剛剛所有的事項。

不應碰到問題就怪法規 因為非法就是非法

朱永達表示,政府各部會所採用的輔導團隊每位都是專家,在輔導地方創生的「推動地方品牌,擴大國際連結」時,輔導專家難道都不先去瞭解原有觀光的營運項目規定中,是否會牴觸發展觀光條例?

而不是等真正碰到執行上的阻礙後,才來怪罪發展觀光條例過時,是否跳脫原有展觀光條例的規定,想要另外新增特定地區小旅行專章。然而輔導團隊又想出多美的字句、多吸引人的「特定地區小旅行合法納管,共創觀光新藍海」,想讓全台民眾一起來支持此修改法案通過!建請不要再以青創之名,行非法經營之實,非法就是非法!

朱永達建議,政府應該輔導他們無論在出入境的團體及自由行,將車、餐、房如何合法化,如何與遵守法規對消費者有保障的旅行社合作,這樣就可將「越在地、越合法、越安全、越國際」的理念發揮的淋漓盡致!

雖然農村體驗或部落旅遊性質,與一般觀光旅遊雖不盡相同,但仍需遵守發展觀光產業,宏揚傳統文化,推廣自然生態保育意識,永續經營台灣特有之自然生態與人文景觀資源,敦睦國際友誼,增進國民身心健康,加速經濟繁榮。此法條一直是我們旅行業所遵循的最佳條例,保障消費者的權益,更注重消費者的安全,也保障了所有合法旅行社業者應有的生計。

最後懇請政府單位,依循原有已既定的法源,來保障原有的旅行業者生計,也給予應有的尊重及對待。千萬不要有差別待遇之分,不可通融過關,為了給消費者最好的保障,應嚴格執行每一項,才能讓產業更加興旺。

本網站報導之旅遊產品價格,屬於旅遊同業躉售營銷建議,不具旅行社資格之直客消費者,恕無法以該價購買,請另洽各業者直客服務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