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旅行業國民旅遊發展協會理事長朱永達
隨著《旅奇週刊》540期國旅業者提出對於台南市觀旅局的做法質疑後,台南市觀旅局迅速釋出善意,傾聽業者的聲音,因此更改了申請辦法來貼近旅行社的需求。台灣旅行業國民旅遊發展協會理事長朱永達表示,台南市觀旅局與本會對於春遊的補助申請辦法經過溝通協調後,於4/24對於春遊團體補助台南市審核規定已修改完畢,此次修改已將「僅台南市業者可以申請」之限制放寬為「全台合法旅行社」,相關審核標準亦參考觀光局暖冬方案調整以符一致使業者容易申請。歡迎操作國民旅遊的業者,可加緊腳步趕快揪團前往台南旅遊,請按規定的行程地點及餐數及住宿安排,但需事先預約出團,金額數量有限盡早出團,回來後備齊規定資料請款。
目前有些縣市的春遊團體補助款都已經預約滿額了,但每一縣市補助辦法都不一樣,有些採取先預卡位申請,有些則是先出完團後再申請,請同業們自己上網查詢各地的規定。5/1春遊即將開跑的縣市有桃園市、台中市、嘉義市、台南市、金門縣。
地方創生燃起再度挑起議題 小旅行想盡辦法過關讓非法變合法
對於希望地方創生的人,先前特別刊出共同聲明:【特定地區小旅行合法納管,共創觀光新藍海】,內容包括:1.修訂發展觀光條例,新增特定地區小旅行專章。2.或由支持輔導特定地區小旅行之部會,如有法源依據者,應修法納管;如無法源依據者,應立專法或管理條例。3.為因地制宜,法規應授權地方主管機關受理登記與管理,其經營項目可包含交通食宿等。4.訂定合適的履約保證及旅遊保險規範,保障消費者權益。發起人立法委員余宛如、屏東科技大學森林系教授陳美惠;共同發起人立法委員吳思瑤、台南市議員李宗翰、高雄市議員林于凱。其中余宛如將在5/3召開公聽會,邀相關部會及業者討論,但還是不願跟所有旅行業公協會共同開協調會及公聽會,只有帶支持的相關人員,邀請相關部會來強壓更改法條。
僑興旅行社總經理何顯騏說出許多旅行社的心聲:輔導產業並非一直降低門檻!如無管理機制日後始終是「小聯盟」!青年返鄉值得鼓勵,但是經營事業一定要有基本規範!一再降低乙種旅行社門檻,還是無法符合?但做生意總是要有基本的保障!旅行產業是結合所有交通、住宿、餐旅、體驗的複合式產品,產業公協會之存在,品保協會對於消費者的保護以及經營風險的評估控管都告訴社會ㄧ件事,權益是相互的,經營需要有規範,比賽是有規則的!我們來預測一下,到最後林務局會有專法,農委會會有專法,原民會會有專法,但是「出事」的時候可能會踢來踢去!
另一位農委會水保局長李鎮洋同樣道出旅行社的想法:對於立委盼相關單位訂定專章,農村旅遊本是發展觀光條例的一部分,不應由各部會立專法,目前都暫用「體驗」等詞,若農村旅遊與旅行社合作,才會稱為「農村旅遊」,若能名正言順開大門、走大路,當然更好。朱永達強調,希望國旅的好朋友,別放棄春遊的補助!更隨時注意地方創生議題!這些都需要國旅人們一起來關心及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