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觀光局日前宣布調高旅行業履約保證金最低金額,並指示旅行社需於相關管理規則修正施行1個月內補足,亦即業者需於7月15日前補足,否則將依規定廢止旅行業執照。據悉,不少業者反應投保金額一旦調高,業者應繳納之保險費也隨之提高,此舉無異牽動業者成本。此外,旅行公會總會秘書長許高慶表示,多數產險公司對新制金額與條款持保留態度,事實上,三方也並未就保險金額達成共識,公會總會計畫再與觀光局進行磋商。許高慶特別提醒業者,若業者願意提高保證金額、又剛好有產險公司願意承接新制保單,則無異議;但若希望靜待確切消息、原有履約保證金又剛好到期者,建議最好補足原來金額,以免被取消執照,影響自身權益。
調整前後旅行業履約保證金金額一覽表(資料提供/觀光局)
總公司 分公司
綜合旅行社 甲種旅行社 乙種旅行社 綜合旅行社 甲種旅行社 乙種旅行社
現行 6千萬元 2千萬元 8百萬元 4百萬元 2百萬元
原有 4千萬元 1千萬元 4百萬元 2百萬元 1百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