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期|2005.10.31|記者:劉曉甄
民宿管理辦法修正草案出爐!業者爭經營空間
攝影>劉曉甄

今年8月中旬,交通部觀光局發布「民宿管理辦法修正草案」,建議把特色民宿之房間數量由原來的15間修改為8間。此草案一出,因與現行民宿業者之經營型態頗多扞挌,因此也引發了民宿業者許多不同的看法與意見。日前,台灣鄉村民宿發展協會理事長吳乾正匯集協會會員們的意見,致函觀光局,期待這項草案能夠調整修改,轉而給予民宿業者更多經營上的協助。

 

民宿發展欣欣向榮

民宿在台灣發展的時間甚早,發展初期是由農委會及原委會推動,並沒有特別的管理辦法,後因民宿急速發展且業者向政府極力請求下,於90年4月邀請當時的觀光局局長張學勞和副局長賴瑟珍下鄉探訪民宿;緊接著當時的行政院長張俊雄也在同年5月走訪苗栗北埔大隘山莊時,大感民宿生存的重要性,因而裁示交通部,於一個月內訂出輔導管理辦法輔導民宿發展。

「民宿管理辦法」訂定之初,是由觀光局的旅館業查報督導中心、旅館公會及各部會代表參與,並沒有民宿業的參與,雖然就民宿業者的角度而言,認為其條文對經營業者限制頗多,但大多數的民宿業者仍依循此管理辦法,一心一意推廣在地故鄉的好山好水、增設消防設施、提供完善的住宿環境等,並積極地申請成為合法民宿業者。

民宿管理辦法施行這4年多來,全台灣的民宿不斷增多,許多人看準了這個商機,紛而回鄉創造屬於自己的民宿天地。也因為民宿業者不斷增加,因此在這期間不斷地與觀光局溝通,希望民宿管理辦法能適時適宜地修改,以期符合目前民宿市場需求。

吳乾正理事長認為,草案中某些規定某種程度而言,限制了民宿的發展,「除了重視消防設備、建築面積...等面向之外,觀光局也應投注更多心力在重視投宿者安全保障,和優質民宿的推廣上!」

以民宿發展甚早的紐西蘭為例,政府單位積極輔導協助民宿推廣,民宿及旅館管理業者也都參與規畫相關法令。以韓國為例,韓國政府特別優惠民宿經營者前10年無息貸款;而擔心民宿業者無法設計出符合當地人文、自然景觀之建築,還特別聘請設計師設計房屋,公開招標;想得標者必須寫下過人的經營理念及想法,同時一旦經營超過21年,這棟房子就完全屬於得標者。
吳乾正也指出,民宿之所以值得在台灣推廣,是因為經營民宿是一個讓青年返鄉創業的很好理由,現在大多數的農、漁村都存在著人口外移的現象,如果政府能夠好好發展民宿,那麼將有更多優秀的青年人願意回鄉。

民宿之所以和旅館、飯店不同,即在於和周圍環境緊密的結合(圖為台東池上玉蟾園)

推廣民宿觀光特色

吳乾正理事長認為,鄉村民宿和觀光旅館有很大的差異,除了優美的鄉村環境,更重要的是經營的特色內涵、主人的用心和品味;房間數當然不能像旅館那麼多,但也不宜限制到無法發展。台南「阿嬤ㄟ.ㄉ情v賴梧桐則說,台灣之美在於鄉村,發展鄉村產業文化觀光不是財團飯店所願意做的,而此任務非屬小兵─民宿不可。

苗栗「栗田庄」陳智夫表示,政府積極推動「觀光客倍增計劃」對業者是可喜的,目前在政府和國外旅行社的合作推動配合之下,已陸續有國內旅行社和國外旅行社,以團體或散客方式陸續在請民宿報價中,如果以15間改為8間,接待外國團體觀光客在量的消化上,會出現相當大的問題,或許因而不能接、不敢接。而這些外國觀光客,很多是針對台灣的民宿特有風格、山川景色、濃厚人情味,以及台灣休閒農業所呈現在產業、生態以及地方文化上而來的。

民宿業者擔心的是,如果15間下修8間的草案正式通過,不少已得到「合法民宿」標章的業者,又要變成不合法了,另外多出來的7間房間該怎麼辦?

宜蘭「逢春園」渡假別墅許麗華表示:「特色民宿涵義在於異於一般民宿,它必備有寬廣空間及特色景物,始能吸引遊客駐足逗留雅興,倘修改為8間,似乎與當初政策相違,失去政府輔導照顧農業轉型之美譽,還請上級主管深思。」

業者除了針對房間數有意見之外,部份民宿業者則認為政府單位對所謂的「特色民宿」定義有所誤解。南投「水里老五」民宿盧振旭表示,特色民宿不應以房間數多寡來論定,沒有質感的民宿,一定會被市場淘汰。台東「池上玉蟾園」彭玉琴也表示,在有限的人力下經營民宿,的確有其困難度,而民宿是否真有特色,全看主人用心程度,而非政府法規認定的「15間以下」。

早在90年底觀光局頒布「民宿管理辦法」限制所謂特色民宿必須在15間以下的規定時,已有不少業者針對此項政策,而想出將地址或建築物一分為二(或以上)的對策,照樣可以申請到民宿標章。面對未來法規若要從15間改為8間,業者無奈表示,只好再去多找一些人頭!如此一來,台灣的民宿就會變成間間不合法,卻間間有合格民宿標章,這相信也不是政府樂見的情況! 

《問題與回應》

提出者:台灣鄉村民宿發展協會 吳乾正理事長

【問題1】草案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民宿,指利用自用住宅空閒房間,結合當地人文、自然景觀、生態、環境資源及農林漁牧生產活動,以家庭副業方式經營,提供旅客鄉野生活之住宿處所...」

一需「自用住宿」、二要以「家庭副業」經營,吳乾正說他經營民宿10年來的心得是,專心經營才能維持一定水準;飛碟電台News98「遊山玩水馨主張」節目主持人陳鳳馨則表示,一年多來她在節目上介紹全省各地的民宿,同時也走訪多家民宿,也認為民宿若是以副業在經營者,幾乎都很容易被市場淘汰,受訪中很有質感的民宿,絕大多數都出自全心全意經營的業者。

【問題2】管理辦法第六條:「民宿之經營規模,以客房數五間以下,且客房總樓地板面積一百五十平方公尺以下為原則。但位於原住民保留地、經農業主管機關核發經營許可登記證之休閒農場、經農業主管機關劃定之休閒農業區、觀光地區、偏遠地區及離島地區之特色民宿,得以客房數十五間以下,且客房總樓地板面積二百平方公尺以下之規模經營之。前項偏遠地區及特色項目,由當地主管機關認定,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後實施。並得視實際需要予以調整。」

為什麼稱之為「民宿」的房間數在5間以下,而所謂「特色民宿」又在15間以下呢?這之間的緣由是因為當時的主管機關擔心一般旅館業者反彈,將設在風景區的民宿做了較嚴格的房間數限制;而至於經農業主管機關核發經營許可登記證之休閒農場、經農業主管機關劃定之休閒農業區、觀光地區、偏遠地區及離島地區之特色民宿,因為要推廣當地之觀光,因此給予15間的優惠。

5間以下的面積是150平方公尺(約30坪),而15間以下的面積卻又只有200平方公尺(約70坪),平均起來一間房間不到5坪。吳乾正的疑問是,將原來的15間下修為8間,是要讓房間坪數加大嗎?

回應者:交通部觀光局旅館業 查報督導中心  林坤沅主任

面對民宿業者的疑問,交通部觀光局旅館業查報督導中心主任林坤沅表示,觀光局站在輔導、協助、督導的角色,全然沒有要限制民宿發展的意思,觀光局不過是綜合各地方政府、匯集各方意見,提出來與民宿業者討論。

林主任表示,身為督導單位的觀光局並沒有直接管理民宿業者,真正在管理的是地方政府,這條修正草案還只是在研議階段,還有很多溝通討論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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