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期|2009.08.10|記者:李昭弘
苗栗縣打造國際旅遊品牌
為突顯苗栗縣觀光資源(客家、原住民文化、美食、精緻農業、溫泉、景區)豐厚,及有效推廣「苗栗觀光」成為國際旅遊品牌,苗栗縣政府特針對優質休閒牧場暨富麗農村、活化客庄具有創新、潛力的景區,邀請旅遊同業及媒體赴苗實地參訪。
▲苗栗縣縣長劉政鴻歡迎同業到苗栗參訪。

邀請同業及媒體參訪 合法旅館與民宿品質考察

由苗栗縣政府國際文化觀光局主辦,苗栗縣觀光協會、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國民旅遊委員會、西湖渡假村聯合協辦,「苗栗合法旅館╱民宿服務品質調查與輔導計劃」旅遊同業及媒體參訪團,於月8╱6∼7舉辦。

矮靈祭文化表演

除南庄老街外, 參訪團特安排位於南庄八卦力「嘎嘎歐岸文化部落」戶外圓形劇場,讓團員們觀賞賽夏傳統歌舞。表演饒富賽夏傳說故事、祭典與生活文化,融合現代舞台表演元素, 更有山地舞帶動唱、搗麻糬活動, 相當適合同業包裝旅遊產品產品。

積極接待海外人士

苗栗縣政府為積極輔導縣內民宿業者聯合接待、爭取與旅行社接團合作事宜,特於本次參訪行程中,規劃邀請產官學代表於苗栗西湖度假村,舉辦行銷座談會。苗栗縣民宿發展協會理事長鍾年誼表示,苗栗縣境內目前約計有1 6 0家合法民宿,其中以南庄(約60家)及泰安(30∼40家)兩地為最多,未來將爭取與旅行社業者合作接待海外旅客事宜,同時也將與所屬會員制定統一的標準房價與同業進行海外人士接待。

赴苗旅客獎助計畫

為拓展海外市場,苗栗縣政府提供獎勵計畫,獎助對象為合法立案之綜合及甲種旅行社,安排海外及大陸人士組團至苗栗從事文化與觀光旅遊活動,規劃苗栗文化觀光資源納為來台旅遊行程,並推廣苗栗客家風味美食及住宿。凡符合資格者,安排苗栗觀光行程4小時以上得申請獎助。補助條件及標準重點如下:

1、組團費用補助:由苗栗縣政府國際文化觀光局補助獎助對象每團苗栗風味餐乙餐(不含早餐)。
2、請款額度為每團乙餐,每餐每團補助新台幣300元整,每團團員數應為7人(含)以上(不含當團司機、領隊及導遊);但安排於苗栗住宿者,得再按該團住宿,夜宿每人每夜補助住宿金額新台幣200元整。
3、組團赴苗團員人數一次在30人以上者,將於團員用餐或停留地點安排迎賓表演節目;一次在60人以上者,將於該地點安排盛大活動。
苗栗縣政府國際文化觀光局另規劃加碼補助方案,敬請期待!

1. 苗栗縣政府國際文化觀光局副局長曾雪花(前排右4)、苗栗縣民宿發展協會理事長直鍾年誼(前排右3)
2. 參訪同業與賽夏歌舞團員合影留念。

本網站報導之旅遊產品價格,屬於旅遊同業躉售營銷建議,不具旅行社資格之直客消費者,恕無法以該價購買,請另洽各業者直客服務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