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0期|2020.04.08|記者:王政
觀光局持續暫停旅行業組團出國、接待來台

配合防疫措施 後續將視疫情發展適時調整公告事宜

鑑於近日累積確診病例數持續上升,而及全球確診病例累計已超過130萬人,交通部觀光局衡酌疫情發展與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疫措施,持續暫停旅行業組團赴國外旅遊及接待來台觀光團體入境至5/31。

前揭旅客參團赴國外旅遊解約退費原則,依據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4點(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4條)規定辦理,交通部觀光局後續將視疫情發展,適時調整公告事宜。

另參團旅客取消5/31以後之國外旅遊行程,其解約退費處理原則,以旅客取消時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國際疫情及建議等級辦理,並請旅行業者以對旅客有利者為優先考量適用:

1. 第一級注意(Watch),民眾應遵守當地的一般預防措施:依據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3點(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3條)規定。

2. 第二級警示(Alert),民眾至當地應採取加強防護措施:依據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5點(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5條)規定。

3. 第三級警告(Warning),民眾避免至當地所有非必要旅遊:依據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4點(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4條)規定。

旅客與旅行社間如因疫情影響取消國外旅遊行程,衍生退費爭議,得檢具相關資料先向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地址:台北市民權東路2段9號5樓,電話:(02)2599-5088)申訴調處,倘調處不成,後續得再向觀光局申訴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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