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期|2007.04.03|記者:查理王
「旅遊經」 搶攻Web2.0灘頭堡

「旅遊經」 搶攻Web2.0灘頭堡

「旅奇整合行銷」以作為旅遊業最佳行銷夥伴自許,近日除了擴大平面廣告代理觸角,取得3月26日創刊的《Upaper》捷運報(每天15~18萬份、3~5人傳閱率,於捷運69個車站、140個出入口、300座報架,週一到週五同步發行)、《壹週刊》、《萬寶週刊》的旅遊廣告獨家代理權外,亦為旅遊業新增加了影音廣告行銷通路「Focus Media」(分眾傳媒)。

這半年來,「旅網國際」不管在「媒體代理部」或「專案企劃部」,以及「旅遊經」三個面向,均以勢如破竹之姿,為台灣旅遊業,建構完整而多面向的網路行銷通路與強大的宣傳力道。
多元代理   網路廣告快狠準

以旅網的「媒體代理」而言,旅奇自營媒體「旅遊經」已成為旅遊網路平台中最有影響力、且最聚眾的網路媒體之一,您可在此旅遊市集上架貴公司旅遊產品或刊登旅遊顯性廣告或影音廣告(如:馬觀局艾芝藍處長之2007馬來西亞觀光年之影音介紹),您也可以透過旅網刊登Yahoo!奇摩及中時電子報、PChome…等各大入口網站廣告,讓您的一筆預算,多頭露出,省時省力,又可挑選最適合您的網路媒體搭配,行銷人員如何將有限預算,花得巧、花得準、就是省錢!

旅網多元彈性化的網路媒體搭配,讓您不需要將寶貴的預算因為部份廣告公司僅握有單一媒體的窘困,而強迫將您的預算放在同一個籃子裡,相對來說,旅網除了擁有各大網路媒體的優勢通路外,更可搭配關鍵字廣告及旅遊經行程點擊廣告,讓您除了擁有大量的曝光數與消費者接觸外,更可實際將消費者自入口網站引領進貴公司企業網站或活動網頁。

部落格行銷   業界首屈一指

在「旅遊經」及「旅奇雙週刊b2b網站」之媒體新聞方面,旅遊經每日提供給「旅遊『準』消費者」的即時新聞及航空快訊,不僅僅在旅遊經網站露出,還同步於Yahoo!奇摩及PChome新聞休閒頻道、萬寶e-stock發財網、Yes!TV網站同步聯播,影響力之強大可見一斑。相關新聞除了匯聚b2b的《旅奇雙周刊》之同業情報外,更有不同面向的消費性旅遊新聞報導,是台灣難得的少數具b2b2c新聞整合能力的網路平台。

在Web2.0方面,旅遊經亦是台灣唯一一家深度服務旅遊業以Web2.0概念進行企業社群建構與利用網路社會性群體關係行銷(social network marketing)的平台。除了《中國時報》頭版頭條報導旅遊經發起之「部落格串聯祈福、小雯醒了」之部落格圈溫馨故事外,2006年旅遊經跨界操盤的「EMI小野麗莎官方部落格」也獲得了《天下雜誌》e-marketer的提名入圍,為旅遊界唯一入圍之網路行銷個案,與可口可樂、NIKE、Yahoo!奇摩、Nokia、LG、海尼根、Canon、愛迪達、7-11…等國內外知名品牌並列為2006 e時代行銷個案。

除此之外,2006年11月旅遊經贊助「財團法人羅慧夫顱顏基金會」成立的「國際員丁認養計劃~讓愛走出去」部落格,已為該基金會募集了207位認養人的愛心與溫情(統計時間至2007年2月28日前為止),總金額已逾台幣300萬元,該基金會相關活動也獲大愛新聞「劃越地平線、天涯咫尺情」自3月20日開始連續6天的專題報導。

2006年的「ITF台北國際旅展」更透過旅遊經持續發布Web1.0之官方新聞,再加上Web2.0之部落格行銷及16位公民記者同步發布旅展新聞及第一手現場報導的威力,將整體網路曝光量衝上1.08億次(此為低估值,不包含公民記者個人部落格之曝光數),4天下來,實際入場人數遠超過主辦單位預估的16萬人次,衝上歷史新高峰,達到17.2萬人次。

旅遊經整合了最立即有效的Web1.0新聞媒體力與以「長尾理論」著稱著的Web2.0部落格行銷新模式,歡迎更多休閒旅遊業者、休閒用品及汽車、飯店、民宿業者…等或異業,均能透過旅遊經,共創新商機!

公民記者   串聯影響力

「ITF台北國際旅展」部落格及公民記者團隊,在2006年11月初之旅展結束後,仍持續為所有旅遊業者作服務,這5個月以來,透過以查理王為首的16位部落客(Blogger)公民記者,每週孜孜不倦地在個人部落格上夜以繼日地發表台灣觀光旅遊業相關報導,不論In-bound或Out-bound的旅遊資訊,服務對象包括有:台灣觀光巴士北觀處e-go部落格、立榮航空金豬吉翔專案(馬祖、嘉義、台東)、土耳其航空金獎土耳期PAK、馬來西亞觀光年開幕慶、日本新潟、斐濟…等國內及海外旅遊專案,透過每一個部落客小眾之力,串聯出大影響力。這16位公民記者都是網路圈中的「台灣觀光親善大使」,透過網路部落格草根媒體「一個人向世界發聲」、「部落客,一篇一篇寫」,正如王建民「我一球一球投」、聚沙成塔,推廣台灣觀光旅遊。

【部落格行銷  SHOW CASE】

本網站報導之旅遊產品價格,屬於旅遊同業躉售營銷建議,不具旅行社資格之直客消費者,恕無法以該價購買,請另洽各業者直客服務單位。